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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懂地價稅稅單2重點 稅捐處1分鐘說明清楚

【記者陳秋香、何弘斌/高雄報導】
2024年10月27日
 
 
 
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,一一三年地價稅將於十一月一日開徵,稅單已於十月二十四日寄出(含以電子方式傳送至信箱者),繳納期限至今年十一月三十日(因適逢例假日,順延至十二月二日),請民眾記得於期限內繳納稅款。

該處說明,因地價稅的課徵是採總歸戶制,所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(市)內所有土地會合併成一張稅單,如所有土地分別坐落於兩個縣(市)以上,將分別收到各縣市之稅捐稽徵機關寄發的稅單,民眾收到稅單後,二大重點一定要仔細看:一、稅地種類:稅單所載的稅地種類可分為「一般土地」、「自用住宅用地」、「工業用地等」及「公共設施保留地」,民眾可以自行檢視繳款書上填列的土地面積、地價及稅額是否有誤,如發現您的土地符合特別稅率用地或減免稅地規定,但仍被列在一般土地項下,記得要趕快提出申請,以免喪失自己的權益,惟因已逾九月二十二日(適逢例假日,順延至九月二十三日)申請期限,所以必須要明年才可以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。二、課稅土地清單:如在高雄市所有的土地未超過三十筆,課稅土地清單(課稅明細)會併同列載於稅單右上角,民眾可一併檢視各筆土地地價稅額,以了解各筆土地課稅或免稅情形;但是土地超過卅筆者則無法列載,如有課稅明細需求,可親臨稅捐處辦理,或至該處網站(https://www.kctax.gov.tw)地價稅開徵專區,利用自然人/工商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及密碼線上申請核發。該處提醒,民眾對於稅單內容有任何疑義,可以利用稅單上所載之查詢電話,直接向承辦人員洽詢,或是撥打稅捐處免費服務電話○八○○七二六九六九,將有專人解說服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