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.05.07
17:44
工商時報 陳昱光
申報
股份
櫃買中心
股東
新制
已將目前網頁的網址複製到您的剪貼簿!
櫃買中心表示,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大量取得股份申報新制自5月10日起上路,請持股超過5%的上櫃、興櫃公司股東注意申報規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大量取得股份之申報門檻,從取得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10%調降至5%。
櫃買中心提醒,上櫃及興櫃公司股東注意,除股東個人持股超過5%需辦理申報及公告外,若股東本人加計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之股數占公司已發行股數超過5%者,亦應依規定辦理申報及公告。
有關新制相關規定,櫃買中心已製作投影片、影音、常見問答集等置放官網「大量取得股份申報新制專區」(https://dsp.tpex.org.tw/web/listing/shareholder_stock.php)。
櫃買中心表示,投資人若有申報作業相關疑義,也歡迎致電專線(02-2366-6058)詢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