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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合一稅打炒作 「合建分屋」還有小確幸?專家:有例外

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/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稅2.0新制在2021年7月1日上路,並將預售屋納入,財政部官員指出,會推動房地合一稅2.0,因為預售屋炒作情形很嚴重,也要防堵有心人規避賦稅、並杜絕房市炒作。不過民眾若遇到七種特例狀況,可適用20%的稅率。宜蘭執業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、專業不動產講師邱明芳提醒民眾,尤其是與建商合建分屋的地主戶,要特別留意「房屋可能是新制,土地可能是舊制」的狀況。 邱明芳表示,財政部針對房地合一稅有所謂的豁免優惠稅率條款,包括:一、須負擔重大傷病醫藥費;二、非自願離職、調職;三、受家暴或人身安全威脅;四、欠稅或欠債且進入強制執行程序;五、依《民法》第796條房屋鄰居越界建築;六、依《土地法》第34條共持有房地未經同意而遭變賣;七、參與都更或是危老重建所分到的房屋,而首次出售。 ⚠️全台房價起漲!4區狂飆10%!精選降價房搶先看> 💰買房省錢術學起來!「這件事」做好!多賺4坪 🔴2024房市走向如何?七都房市預測曝光→ 🎯全台2字頭在哪?這幾區還有機會! 房地合一稅2.0新制杜絕房市炒作,專業不動產講師邱明芳提醒民眾,與建商合建分屋的地主戶,要特別留意「房屋可能是新制,土地可能是舊制」的狀況。圖/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/攝 針對第七點地主合建分屋的房地合一所得稅,該如何申報?邱明芳指出,民國105年(2016年)以後地主跟建商合建分屋,再出售房子,要注意「房屋是新制,土地可能是舊制」的房地合一所得稅申報狀況。他說,民國105年以後取得的不動產,出售時都有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的問題,有許多與建商合建分屋的地主保留戶,土地在105年前就移轉持有(舊制),房屋是在105年以後蓋好(新制),地主保留戶分回來的房屋再出售時,不只賣房屋,還要分配土地給買方,該如何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呢? 邱明芳說明,首先,105年以前持有的土地屬於舊制,只課徵土地增值稅,沒有所得稅的問題,所以免徵房地合一所得稅。其次,房屋是105年以後蓋好的房屋,所以就是新制房地合一所得稅的課徵對象,要繳納房地合一所得稅。 邱明芳表示,當「土地+房屋」出賣時,記得將買賣總價以土地及房屋的公告現值,分拆成土地價格及房屋價格,或是以買賣雙方的協議,將買賣總價分拆為土地價格及房屋價格,以利後續就房屋售價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;所以房地合一所得稅的稅率以20%計算,交易不動產期間,則以土地持有期間起算,「若超過10年以上,房地合一所得稅率則以15%計算,而非以房屋建築完成日期計算,也算是合建地主戶的小確幸」。 邱明芳說,合建分屋的地主戶,賣屋獲利=售價-成本-費用(取得、改良、銷售),其中,售價指拆價後房屋的總價,成本就是建商給合建地主的發票。「取得費用」包括取得所有權的契稅、規費、印花稅、代書費等;「改良費用」包括裝修房屋等費用;「銷售費用」如仲介費,或是買賣總價3%計算的費用(最高以30萬元計)。 邱明芳指出,最後就是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稅率,合建分屋沒有45%、35%的適用,原則上是獲利的20%計算,若土地持有期間超過10年以上,則適用獲利的15%計算房地合一所得稅。如果房屋持有6年以上,本人、配偶、未成年子女,設籍滿6年以上,且符合自用住宅的規定,還可享有獲利扣除400萬元免稅額及房地合一稅10%的優惠稅率,且限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本款規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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